1. 辦學宗旨 28. 評分標準 54. 滿意度學習進展
2. 教育目標 29. 旁聽政策 55. 咨詢
3. 大學歷史 30. 成績申訴 56. 學生休息室
4. 認證和核准 31. 學生守則 57. 校內溝通
5. 董事會成員 32. 個人誠實 58. 學生聯合日
6. 教學診所 33. 留校觀察和開除 59. 學習區域
7. 地點和設施 34. 學生成績單 60. 電話
8. 圖書館 35. 綜合考試 61. 禁煙
9. 泊車 36. 在校時間要求 62. 鎖櫃
10. 駕駛指南 37. 臨床要求 63. 電腦設備
11. 中醫碩士學位 38. 學生記錄 64. 工作機會
12. 課程安排 39. 性攻擊与性騷擾 65. 失物招領
13. 課程簡介 40. 取消入學 66. 畢業生
14. 臨床部 41. 申述程序 67. ADA服務
15. 入學目標 42. 註冊 68. 年度安全報告
16. 開放校園 43. 休學/退學 69. 學生福利
17. 申請前的建議 44. 暫時離校 70. 加州學費補償基金
18. 入學要求 45. 增加或註銷課程 71. 學費及雜費
19. 基礎科學課程要求 46. 轉學分政策及程序 72. 退款政策
20. 錄取程序 47. 畢業要求 73. 助學金計畫
21. 全職和半職學生 48. 課程能力鑒定考試 74. 經濟需求
22. 不合條件的申請者 49. 自修課程 75. 工作學習
23. 轉學生 50. 非歧視政策 76. 獎學金
24. 有條件入學 51. 榮譽 77. 付款政策
25. 非學位學生 52. 學分/學時轉換 78. 教師
26. 外國留學生(I-20) 53. 生活和住房 79. 學校日程表
27. 出勤    
 
41. [申述程序]

如果學生對學校的教學或管理規章或執行過程有不同意見或爭端,須首先直接與當事教師或管理人員交涉。如果未能得到滿意答覆,可向行政處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述。此負責人可充當協調人的角色,力求為爭端找到滿意合理的解決方案。
如果爭端還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行政處負責人可召集相關學生、教師或管理人員舉行非正式面談。如果還未能解決爭端,行政處負責人將在10個工作日內召開“申述委員會”聽証會。“申述委員會”由管理人員、教室和學生代表組成。委員會將對事件進行聽証,并從聽証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如果“申述委員會”的決定還未令當事人滿意,當事人可向校長提出覆議申請。校長的決定為最終決定。詳情請參閱學生手冊。
如果學生認為學校未嚴格遵守其政策規定,或認為學校對申述處理不夠公平,可与私立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委員會(BPPVE)聯系。
BPPVE
1027 10th Street 4th Floor
Sacramento, CA 95814
電話:(916)445-3427

42. [註冊]
學生應在本學期結束前註冊下一個學期的課程。註冊的日期和時間將由行政辦公室通知。晚于截止日期的註冊需支付25美元的晚註冊費。新生和轉學生的註冊工作需提前預約。所有需註冊的學生必須填寫由行政辦公室提供的註冊表格。
43. [休學/退學]
如果在沒有得到教務主任准允而連續兩個學期沒有註冊的,該學生將被作為自動退學處理。已退學的同學若想繼續在國際醫藥大學完成針灸碩士班文憑,該學生須要重新申請入學資格并繳納相關費用。不出勤或拒繳學費并不能構成退學,所有退學手續必須有書面申請。
想暫時休學或退學的學生必須完成休學/退學申請表。未填寫休學/退學申請表而中斷學習或退學的學生將會在未完成的課程中得到“不及格”的成績。正式退學必須做到以下几點:
  • 填寫休學/退學申請表交給教務主任或註冊處

  • 處理完與學校之間的所有款項債務

  • 退還所有從學校借出的書本、材料或器械等相關用品

  • 若享受聯邦政府助學金政策必須會見我校助學金顧問
  • 44. [暫時離校]

    依據聯邦政府助學金法律及我校有關制度,學生有權利申請暫時離校,但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并遵守時間限制:

  • 學生必須在離開學校前完整填寫暫時離校申請,除非特殊或緊急情況導致學生不能事先提出申請

  • 得到教務主任、助學金顧問(若該學生申請了助學金)和國際學生顧問(若是國際學生)的同意該學生之暫時離校申請

  • 凡是享受聯邦政府貸款的學生可以在每12個月里申請一次暫時離校,除非有書面証明的特殊情況,學生有可能申請最多不超過每12個月里離開180天的暫時離校。每12個月由學生暫時離校的第一天算起。總共離校時間不會被算入預期畢業時間或影響相關聯邦政府貸款的時間計算,但是會被算入我校的最長學習時間政策8年裡面。
    學生享受聯邦政府助學金或貸款但沒有在學校批准的暫時離校時間限期內返校讀書的,將被列入退學生而向聯邦直接貸款機構匯報。其結果可能影響該學生的延遲還貸款機會和原本還貸款計畫。
    學生的休學/退學日期及還貸款的暫緩期由我校註冊處紀錄該學生的最後一日出勤算起。國際醫藥大學將可能退還該學生原本的貸款基金給聯邦政府貸款計畫,而此學生應該計畫退換原本的聯邦政府貸款。

    45. [增加或註銷課程]
    在課程開始之前,學生可增加或註銷課程而不需繳納任何額外費用。當學生需要增加或註銷課程時,必須填寫增加/註銷課程申請表(此表可在行政辦公室得到)。并將填好的表格交給行政辦公室處理。
    如果學生在開學之后至第九周之前註銷課程,學校可按照剩餘部分的學費和可退還部分的費用按比率退還給學生。具體條款已在入學同意書中註明。學生在第九周后註銷課程,將不會得到任何退款。每個學期的最後三周不允許學生註銷課程,除非是在嚴重疾病或其他極度緊急的狀況下。不按正式手續辦理註銷課程將被收取全額費用,成績將被記錄為“不及格”。在課程開始后,每增加或註銷一門課程需繳交25美元的手續費。
    46. [轉學分政策及程序]
    由于國際醫藥大學的入學標準是至少完成2年的學士水平的教育,包括至少60個semester學期的學分(或90個quarter學季的學分),所以所有學生都可被看作轉學生。如果學生完成的學分多於入學要求,某些以前學過的課程可能免修。學校在對成績單核對后,將書面通知學生哪些課程符合資格。如學生相信有些課程被遺漏,可提供下列材料:1)曾就讀大學的簡章或該校在加州針灸局及全國認證的証明;2)每一個課的課程說明(羅列出授課內容);3)含有該課的正式成績單(包括學時,GPA等項);4)填寫轉學分申請表。
    大學可能基於學生在以前學校中所學過的課程情況,給予一定的學分減免,這些課程須符合以下條件:
  • 課程所在學校如果得到美國相關機構認證(或候補認證),或得到加州針灸局核准,該課程的學分可直接轉至我校。

  • 在外國高等教育機構中完成的課程必須經美國教育評估機構評估成美國同等學歷。

  • 課程名稱、學分、課程介紹表明該課程達到了國際醫藥大學相關課程在教學內容及學時上的要求。

  • 每個課的成績須達到C或以上,而且全部免修課程的GPA須達到2.3(C+)或以上。

  • 課程應該是在10年內所修。如果10年前修的課程,學生可以重修或申請課程能力鑒定考試(請參照本簡章中“課程能力鑒定考試”部分)。如果學生能夠証明本人一直在相關領域從事工作,即使所學課程超過10年,仍有可能得到減免。

  • 在沒有被認證的學校中所修的課程(除太極拳、氣功和推拿/指壓課程外)通常是不可轉學分的。

  • 西醫生物科學和西醫臨床科學的有關課程可能百分之百轉到我校。 在加州針灸局或ACAOM認可的學校所學的理論及臨床課程可能100%轉學分至我校。
    在未經加州針灸局或ACAOM認可的學校中所學的中醫理論及臨床課程最多只能轉其學時的一半;至少該課程的一半必須在國際醫藥大學完成。
    如申請人已經獲得了一些職業學位,如西醫博士學位、脊柱醫博士學位等,可能免修一些該學位通常應該包含的課程,而不僅僅只根據其成績單所列課程。這種情況必須得到教務委員會的批准,基於個案處理。 所有的轉學分手續應該在第一學年之內完成。
    47. [畢業要求]
    學生本人負責滿足入學時所規定的畢業標準。為了順利地從大學畢業,學生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完成所有必修的理論課程和臨床實踐要求,且每課成績達到C或以上

  • 所有課程的GPA不能低于 2.3

  • 通過所有綜合考試

  • 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完成“畢業申請表”

  • 結清一切費用,包括畢業費

  • 歸還從學校圖書館借出的所有材料
  • 48. [課程能力鑒定考試]
    基于以前在其它國家的學習或職業背景,學生可對國際醫藥大學的相關課程申請能力鑒定考試。考試資格必須得到教務主任的批准。教務主任指派該課程領域的教師出題。及相關教師設計出題的。學生答對試題70%或以上將被授予學分,成績記錄為“通過”,所有考試結果也將記錄在學生成績單上。如果學生沒有通過考試,必須修這門課,并交全額學費。學生必須正式提出申請,填寫課程能力鑒定考試申請表,并繳交考試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49. [自修課程]
    教務主任有權利批准學生申請自修課程,但前提是我校在學生申請此自修課程時不提供的,而且會影響學生預期畢業的課程。自修課程必須得到教務主任的批准,而申請的學生必須要保持總平均分不低于3.0。自修課程最多不能超過兩門,學分則是根據每45小時學習時間1學分來配給。選擇自修課程的學生要定期與指定輔導老師會面,領取指定的作業及相關的測驗及考試。欲申請自修課程的學生應照規定填寫所有的申請表、符合相關規章制度及限制和繳納所有相關費用。
    50. [非歧視政策]
    根據1964年的公民權利法案第六條,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條,1973年康復法案第504部分,1975年年齡歧視法,1990年美國殘疾人法,國際醫藥大學在教育、雇用或其它任何活動中不會有任何基於種族、性別、膚色、民族、祖先、宗教信仰或殘疾的偏見与歧視。
    如學生認為受到了基於種族、膚色、民族、宗教、性別、性取向、殘疾或年齡的任何歧視都可以向學校提出投訴。更多的詳情和程序,請与行政處負責人聯系。 國際醫藥大學的學生是由不同群体、年齡、職業背景和專業興趣的人組成。學校提供英語和中文的雙語教學。
    970 W. El Camino Real., Sunnyvale, CA 94087, Tel:(408).733.1878, Fax:(408).992.0448, Clinic: (408).992.0218, E-mail:info@uewm.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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